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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加强全县疫情期间居民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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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 加 强 全 县 疫 情 期 间 居 民 小 区

综 合 治 理 工 作 的 实 施 意 见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小区和村屯疫情管控,全面巩固我县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果,按照绥化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提高全市疫情期间居民小区综合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居民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优化网格划分。城内各街道楼区要以居民300户左右为基本单元划分一个网格,平房区要以30-50户左右为基本单元划分一个网格;农村要以自然屯或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划分网格。

二、配齐网格カ量。实行专兼结合,配齐网格力量,实现“一长多格、一格一员”。网格长原则上由村(社区)干部或村(居)民小组长兼任;在党员干部、平安志愿者、物业管理人员中择优选用楼长、保长兼任网格员。逐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通过统一招聘,为每个网格配备1名专职网格员。居民小区实行网格长负责制,网格员具体承担居民小区人员信息采报、便民服务、矛盾化解、隐患排查、治安防范、特殊人群管理、法律政策核心价值观宣传、心理疏导等工作。乡镇(街道)要负责做好网格划分和网格员管理;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要负责网格员、临时社区公益岗位人员监管和兼职网格员的选聘录用等工作。社区民警要积极参与网格管理,负责网格群防群治工作。

三、健全工作制度。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坚决落实居民小区疫情防控“七项制度”,确保“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目标实现。(1)防控预案制度。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物业公司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疫情突发第一时间有专人专班负责,及时响应、妥善处置。(2)包保工作制度。对小区内涉疫重点人员,由医疗疾控部门、公安、物业公司、村(社区)四家共同承担管控责任。(3)小区居民台账制度。村(社区)网格员每周要对网格住户家庭成员基础信息、工作就业及外出活动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并记入合账,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4)居民进出管控制度。各物业小区、参与小区管控的各单位,要加强小区车辆和人员的进出管理,严格执行“三宝”制度。(5)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制度。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负责,全面做好小区楼道、电梯等共用部位及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和消杀工作。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社区负责,组织保洁人员,全面做好小区楼道、电梯等共用部位及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和消杀工作。(6)法律政策宣传制度。积极发挥网格员作用,充分利用小区内电子屏、小广播、标语横幅、入户宣传单等渠道,开展疫情防控措施动态宣传,做到家喻户晓。(7)联动防控制度。乡镇(街道)、村(社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社区民警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控、防护、排查、隔离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加强小区警务室建设。由县物业办组织全县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居民小区搞好警务室建设,小区警务室可实行与物业管理委会合署办公,由县公安局负责指导搞好规范化建设,同时落实辖区民警分片负责,日常工作可由物业保安人员协助管理。对于其他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居民小区,县公安局要按照就近管辖的原则,把警务工作划归相应小区警务室负责管理。

五、加强小区物防建设。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都要设置车辆出入口通行道闸和行人通道,实行人车分流。小区单元门都要配备防盗门、楼宇对讲等设施。其他暂不具备条件的单散居民小区,由住建部门负责设置车辆出入口通行道闸和行人通道,安装门禁、防护栏、照明设备等,进行相应的物理隔离,实行封闭式管理。

六、加强小区技防建设。县公安局要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尽快安装前端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城乡居民小区、主要交通路口和重点区域全覆盖。要加快视频联网系统建设,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县住建局要积极推进小区技防建设,督促全县所有居民小区出入口逐步安装车辆号牌识别系统、人脸识别系统、身份证门禁系统、WiFi围栏等设备,实行扫龙江健康码出入小区门禁。小区围墙、人员密集场地、车辆存放处(地下车库)、单元门、电梯轿厢等部位都要设置监控点位,实现视频监控无死角。

七、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成立望奎县疫情期间居民小区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智勇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李铭超,副县长赵国利、孙立军,县公安局局长张鹏任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县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推进。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目标。二是落实落靠责任。县委政法委负责网格化管理的具体部署、协调推进和督导检査等工作:县民政、人社等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做好网格划分、专兼职网格员的选聘录用等工作;县卫健部门负责配合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小区涉疫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县公安机关负责协助落实小区疫情防控、指导警务室建设及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等工作;县住建部门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全面落实小区疫情管控措施和技防建设,并负责研究制定弃管小区纳入物业管理的具体办法:县财政部门负责相关建设经费的保障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加强督查问责。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督察组要开展专项督查,对未按要求建立社区疫情防控网格、居民小区安防设施建设进展缓慢的,实行挂牌督办。对在居民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中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望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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