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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及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公告绥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 及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病例一:贾某某,女,60岁,海伦市龙盛嘉园11号楼15门常驻居民。 7月14日16时45分,乘坐K2210次列车从海伦市前往大连市。 7月15日10时, 入住大连市沙河口区汉庭友佳连锁宾馆;中午11时30分,在宾馆附近一小饭店吃午饭;下午15时40分,到沙河口区北甸街7号楼,16时30分在格麟海鲜食府就餐。 7月16日11时30分,到大连星海广场,12时左右到大连火车站,在站前饭店吃午饭;下午13时,进入候车室;16时20分乘坐K2209次列车(3车厢9号中铺)返回海伦市。 7月17日6时30分到达海伦市,乘坐出租车(黑MJT729)返回龙盛嘉园自己家中。 7月18日至19日,2次前往自家附近复兴路大发超市购物。 7月20日17时30分,乘坐私家车前往万豪老菜馆就餐。 7月21日至22日未外出。 7月23日9时,乘坐私家车前往九泉山公墓扫墓,10时返回至铁子饭店就餐。 7月24日至25日未外出。 7月26日,到海伦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核酸检测呈阳性,经专家组认定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在绥化市第一医院隔离治疗。 病例二:王某某,男,58岁,海伦市龙盛嘉园11号楼15门常驻居民,系病例一贾某某丈夫。 7月17日到自家附近客来多超市购物。 7月18日早5时,在自家出发经建设路、复兴路、雷炎大街至站前广场散步。 7月19日7时,步行前往奥腾驾校招生处,统一乘坐奥腾驾校大客车到奥腾驾校参加科目三考试。 7月20日17时,步行前往万豪老菜馆就餐。 7月21日早5时,在自家出发经建设路、复兴路、雷炎大街至站前广场散步,途中在艳江超市购物。 7月22日未外出。 7月23日8时30分乘坐私家车前往九泉山公墓,10时返回至铁子饭店就餐。 7月24日早5时,在家中出发经建设路、复兴路、雷炎大街至站前广场散步,途中在艳江超市购物。 7月25日未外出。 7月26日到海伦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核酸检测呈阳性,经专家组认定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在绥化市第一医院隔离治疗。 有以上共同出行史及活动轨迹的人员请注意: 1、请暂不要外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实行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试记录,并第一时间与疾控部门联系。 2、同乘及相同轨迹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就近到指定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寻求疾控部门帮助。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近期从外地来(返)海伦的人员,即使没有症状也请您主动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如有症状请及时就医并协助疾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居家隔离人员要充分了解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可与疾控部门联系,有专业人员解答指导。再次提醒广大居民及外来人员要积极配合社区及相关部门进行疫情排查,做好自我防护。 绥化市及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