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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五年将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法制宣传教育新华网北京4月20日电(记者陈菲、崔清新)20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确定了今后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当日在对决议草案作说明时表示,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人人学法守法的社会氛围,对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决议草案确定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为:一是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提出要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基本原则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明确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和主干法律。同时,适应“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出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加大全社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