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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指南2021年望奎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集中缴费日期至2021 年2月28日,具体缴费时间为每天早08:00-晚17:00,缴费人员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缴费。 重 点: 缴费期: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医疗保险待遇期限: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缴费标准:统一标准310元 新生儿: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缴费,缴费金额310元;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特殊人口:根据不同类别,为全免费、44元、124元等几种。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指南 一、缴费对象 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居民、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新生儿等。参保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在望奎县域内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未在原户籍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居住地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缴费标准 1.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般成人居民、一般学生儿童、一般新生儿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10元。 2.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保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保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186元资助,地方财政补助124元。 4.一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186元资助,个人缴纳124元。 5.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地方财政每人资助266元,个人缴纳44元。 6.贫困人口同时享有两种及以上资助参保政策的,按其中资助参保标准最高额度执行,禁止重复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7.集中缴费期后新增的贫困人口随时可参保并自参保之日起享受资助政策。 三、缴费日期和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实行年度预缴制。望奎县政府规定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集中缴费日期为2020年10月1日——2021年2月28日。具体缴费时间为每天早08:00至晚17:00。 四、享受医保待遇时间 城乡居民在缴费期内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医疗保险待遇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参保人员身份发生变化的,身份从认定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认定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参保时的认定身份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由新生儿监护人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足额缴纳医疗保险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五、缴费方式 参保人员须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税务部门委托的代征单位主动缴费。保留原有缴费方式,采取线上(手机扫描二维码缴费)线下(农业银行窗口缴费)相结合方式,及时足额缴纳。 六、缴费确认 1、缴费流程。(1)微信扫码→(2)输入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尾数带X的输入大写X)、姓名→(3)按缴费对象类别核对缴费金额→(4)无误后选择缴费支付→(5)弹出“交易成功”界面,缴费成功。 2、信息核对。缴纳医疗保险费时请核对操作界面显示的相关信息,如信息不符或查询不到该缴费人,请咨询望奎县医疗保障局。参保人成功缴费后,无特殊原因不再予以退费。 3、确认缴费。缴费完成系统提示缴费成功后,请留意缴费款项是否因系统原因自动退回至微信,如果因操作失误或因系统故障没有成功缴费,务必及时补缴,不及时补缴后果自负。 4、缴费查询。参保个人可通过“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城乡居民参保査询模块”于缴费次日后查询缴费情况,确认参保缴费成功。如查询不到缴费情况,可在缴费五日后继续查询。多次查询无果,请咨询望奎县税务局。 5、新增人员。2021年新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农村居民需到乡镇卫生院、城镇居民需到北四路人民办事中心二楼医保窗口,进行参保登记,方可缴费。 七、逾期补缴 参保居民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新生儿除外),应当一次性全额补缴年度个人(310元)和政府补助部分(550元)医疗保险费,自缴费之日起2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八、其他 1、缴费二维码 2、业务咨询电话 医保局:0455-6847711 税务局:0455-6489025 农业银行:0455-646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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