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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扩散!8月2日望奎县疫情防控紧急提示!

       8月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98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43例(云南16例,北京4例,福建4例,内蒙古3例,江苏3例,陕西3例,上海2例,山东2例,河南2例,广东2例,四川2例),本土病例55例(江苏40例,湖南7例,北京2例,湖北2例,山东1例,河南1例,海南1例,云南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为严防疫情输入,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我们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县的传播风险,现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1.请来(返)望人员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或辖区疾控中心报备,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异常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到辖区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2.请市民持续关注疫情动态及发布的病例轨迹信息,一旦发现与公布的病例行动轨迹有交集者,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及辖区疾控中心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要加强相互监督,对中高风险地区抵(返)望人员,如有谎报、瞒报等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可拨打有奖举报电话6482345,如情况属实将获得5000元奖励。


       3.广大市民要尽量减少外出旅游、聚集等活动,外出者要密切关注目的地的防疫等级及防控要求,外出返回要落实好“双报到、双报告”制度(向单位和村、社区报到和报告)。


       4.市民应尽量不参与大规模(10人以上)聚餐、聚集、聚会活动,不参与婚丧嫁娶及各类商家促销、大型购物等活动,尽量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外出返望人员特别是从国(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绥人员接触,减少走亲访友频次,避免病毒接触性传播。


       5.坚持预防在先,用好防疫“三宝”,在市区内出行、购物、前往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要求,保持1米距离,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就餐倡导公勺公筷制的卫生习惯,做好个人自我防护。


       6.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要严格遵守隔离规定和防控措施,隔离期间不能与他人接触,特别是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严禁外出。


       7.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条件的居民尽快到辖区接种门诊进行预约登记,根据相关部门的安排有序接种新冠疫苗。


       8.广大市民应从国家正规渠道获得疫情相关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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