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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管理工作的公告

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进出望奎(以下简称望)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按照如下措施进行管理:

一、货运车辆必须经过公路卡口查验后才能入望,对于使用多部手机隐瞒行程、使用虚假核酸证明等行为,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入望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要配合卡口出示“两码两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龙江健康码、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按要求进行“落地检测,用封条封闭车辆驾驶室。不能提供相关接收证明或无企业来人对接的车辆,直接劝返。对擅自损毁封条的,将暂扣车辆,从严处理。
三、载货的货运车辆,在抵达我县卡口1小时前,接货企业应当派专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和公章到卡口报备,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全程监管车辆。
(一)卸货后即离望的,入卡口时对司乘人员赋码,卸货后要立即离望,接货企业人员将货运车辆送回原卡口,在原承诺书盖章确认,对司乘人员转码后离望。
(二)卸货后不离望的,接货企业在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的同时,向卡口提供所属行业部门或者乡镇(街道)同意的接收证明,在卸货后,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街道)要求,共同做好管控工作。在离望时,仍需接货企业人员将货运车辆送至原卡口,卡口确认后转码放行。
四、空载货运车辆来我县装货的,仍需要企业按照“政策三”的要求到卡口对接。空载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在我县有住所且不装货的,入卡口时,需持有居住地乡镇(街道)接收证明,入望后,由居住地乡镇(街道)按照分类管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五、过境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在县内不得下车,在入境卡口填写《过境承诺书》,同时赋码,在出境卡口交过境承诺书,同时转码。过境车辆必须从其他卡口离望,离望卡口将检查封条的完整性和封条的入望标识,对不符合要求的将暂扣车辆,从严处理。
六、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部门责任,对行业内的运输车辆加强监督指导,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特殊要求办理,并提前向卡口提出要求,同时告知行业内货运车辆。
七、接货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提前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及时做好货运车辆对接,落实闭环管理要求,监督司乘人员全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提供必要服务,坚决杜绝因对接不及时出现的长时间滞留现象。如监督不力导致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将企业纳入失信名单,暂停货运车辆进出该企业,并追究企业相关人员责任。
八、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的个人责任,对违反防疫规定的,将司乘人员和车辆纳入黑名单,不准进入我县,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望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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