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1.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2.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1.随机抽选。县公安局会同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中,随机抽选拟任命我县人民陪审员5倍以上人员作为候选人。2.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直接向望奎县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二)资格审查。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三)确定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四)任前公示。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五)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六)就职宣誓。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县法院会同县司法局组织人民陪审员公开举行就职宣誓。(一)个人申请和组织推选请于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6月4日之前到望奎县司法局报名。1.《人民陪审员个人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组织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打印在一张纸上(表格见附件);3.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望奎县司法局
2022年4月29日
人民陪审员组织推荐表.xls
人民陪审员个人申请表.xls
来源:望奎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