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街道公告 >>街道公告 >> 望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详细内容

望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肉、蛋、菜、米、面、油、药品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水平,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2号)、《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切实体现社会责任担当,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公众利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二、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依法公开标示价格等信息,标示商品或服务的名称、价格和计价单位,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更换标价。

三、按照有关规定,禁止存在以下价格违法行为:

(一)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三)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

(四)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

(五)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

(六)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七)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八)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应加强价格自律,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自查整改。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商品的价格实施重点监管,对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规范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罚,并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商品价格和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可通过12315、12345平台投诉举报。


望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4日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直呼
在线客服
在线留言
发送邮件
企业位置
联系我们:
0455-6776588
18104551995
管理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还可输入字符250(限制字符250)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