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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纪委 承担任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委内各室(部)、各纪工委、巡察办、各巡察组:

    现将《关于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纪委承担任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全面履行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望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6月15日   

                                                     

 

 

 

 

 

 

关于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纪委

承担任务的工作方案

    按照《黑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任务分解督办要点》(县督查室督办通知第12期)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会议精神,按照任务分解,进一步明确今后五年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省委提出的“五大规划”总体布局和市委提出的“都城地”发展战略,为实现“转型升级、绿色崛起”工作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和纪律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营造优良发展环境

    1.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推进简政放权。一是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后不向社会公开,或者仍然依据应该取消的审批事项进行行政审批和收费的,严肃处理。二是严肃查处随意增设前置审批环节,增加前置环节有偿服务事项,向企业和个人多收费、乱收费问题,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三是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发现权力行使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追究责任。(牵头部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各纪工委)

    2.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一是深入开展招商引资落实情况,特别是产业项目优惠扶持政策的兑现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执行政府扶商惠商政策、推诿扯皮、滥设限定、以权谋私等部门或个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二是从严查处政策落实过程中的“中梗阻”行为,对企业反映强烈的要严肃问责,坚决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三是对各单位各部门依法依规履行重大决策程序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从严查处因违反规定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有关责任人。(牵头部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各纪工委)

    3.加强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维护公平正义。一是推进行政执法检查“两随机、一公开”工作,从严查处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违规检查等行为。二是严格整治司法行为不规范、不公平的问题,从严查处无法律依据而不予受理、不予立案、不予执行;办而不结、拖而不决、超越时限;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偏袒一方,影响企业发展等行为。三是督促司法机关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对因随意采取强制措施直接导致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格追究司法机关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四是对干扰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妨碍司法公正的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五是加强对电力、电信、油气、城市供水及供热供气等垄断行业依法依规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垄断性企事业单位在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过程中违背市场竞争规则等搞 “三指定”行为。六是加强对涉企支出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没有上级规定依据,搞涉企的检查、评比、达标、培训等活动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净化企业外部环境。(牵头部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各纪工委)

    4.加强服务效率的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加强窗口单位管理,坚决整治服务不优、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问题,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二是严肃查处相关职能部门向企业乱摊派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牵头部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各纪工委)

    5.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切实转变作风。一是强化对干部履职尽责监督,重点整治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不按时办结等问题,配合干部管理部门严肃追究对深化改革消极对待、对民生困难无动于衷、对经济发展懈怠无为、对发展环境失职失控等行为。二是加强对征地、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环境评估、产权交易、交通管理、消防安全、司法裁量等方面掌握审批权、执法权、司法权运行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问责。三是严厉查处基层科、所、队在办理群众和涉企事务时推脱躲挡、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违纪行为。严厉查处基层干部与民争利、办事不公、雁过拔毛,甚至欺压百姓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四是开展各级政府违约失信问题专项整治,纠正和查处招商引资时随意给投资者许愿、变规划、变政策,新官不理旧账,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决等行为。(牵头部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各纪工委)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每个党员都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勇于斗争,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始终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牵头部门:组织部、宣传部

    2.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探索建立政治生态考评体系,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面貌新气象。(牵头部门:组织部、宣传部

   (三)从严选好人用好人

    1.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查处违纪的、保护干事的、追究诬陷的,为敢担当干部担当、为敢负责干部负责,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创新创业、建功立业。(牵头部门:组织部、宣传部

   (四)从严推进正风反腐

1.驰而不息整治“四风”,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从小节着眼、从细节着力、从年节着手,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坚决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严防反弹回潮,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良好党风带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牵头部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各纪工委)

    2. 推动“四种形态”落地生根,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防止小毛病演变为大问题,推动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牵头部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各纪工委)    

3.深化政治巡视,在十二届省委任期内实现巡视巡察全覆盖,

坚决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巡视的震慑、

遏制和治本作用。(牵头部门:巡察办、各巡察组)

    4.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牵头部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各纪工委)

    5.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面监督。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牵头部门:办公室、组织部)

    三、推进措施

    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把任务落实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统筹安排部署,强力组织推进。

   (一)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任务分解督办要点》(县督查室督办通知第12期)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好省十二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委局机关由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组织推进,相关科室分工负责,把任务和责任自上而下传导。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按照线索来源分别负责受理排查及分送办理工作,第一至六纪检监察室负责案件查办工作,案件审理室负责案件审理工作,组织部负责干部监督管理,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县纪委将把落实此项工作作为对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督办落实。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逐一厘清,列出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认真抓好落实。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推动层层传导压力,狠抓各项任务措施的推进落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宣传解读走过场、工作推进不得力、问题整治不坚决的进行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三)严肃查处问责。要全面落实省市纪委“重点查办案件”的工作要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好专项投诉举报工作,对接到的投诉举报违规、违纪、违法线索,依法依纪从严从快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查实一起、通报一起。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案件,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要按照“一案双查”“一问三责”的要求,对直接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发挥威慑和警示作用。

 

   

 

 

 

 

 

 

 

 

 中共望奎县纪委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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