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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外出返岗复工人员办理居民疫情监测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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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外出返岗复工

人员办理居民疫情监测证明的公告

     按照国家、省关于做好企业开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为便于全市广大城乡居民外出返岗复工,支持域外企业顺利开复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输出”工作。经绥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月20日9时起,对我市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没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无发热、干咳症状的拟外出返岗复工人员,实行《居民疫情监测证明》制度,所有外出返岗复工人员持此《证明》方可在交通卡口、火车站通行。

     办理此《证明》的外出返岗复工人员,需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用工单位出具的返岗通知(纸质或电子版),到所在社区(村委会)现场办理。也可在绥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 suihua.gov.cn)下载打印填报后,到所在社区(村委会)办理。

      各县(市、区)、绥化经开区要组织社区(村委会),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此项制度有效执行。


绥化市应对新型冠病毒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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