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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网”相助、共同战“疫”——倡议书广大网民朋友们: 近日,我县出现无症状感染者,为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守“网”相助、共同战“疫”,为望奎疫情防控攻坚战凝聚强大精神合力,特向广大网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网络谣言的抵制者。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要严格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网络言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未经证实、指向不明的信息内容应理性对待,不轻信、不盲从、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 二、做网络文明的传递者。面对疫情要保持冷静理性,切莫在网络上随意公开、传播他人隐私(个人信息、家庭住址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三、做网络正能量的传播者。识大体、明大理、顾大局,不盲目跟风、不哗众取宠。不随意转发社交群、朋友圈、音视频等新媒体平台中,没有官方权威报道和正规来源的信息。积极转发抗击疫情过程中的正能量短视频,唱响望奎好声音,传递指尖正能量。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举报网络谣言等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共同维护网络传播秩序,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关于散布谣言要承担责任的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望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宣传报道专班 望奎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来源:望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宣传报道专班、望奎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上一篇坚持戴口罩 科学防护不松懈下一篇@望奎人 倡议书 |